2月23日,省屬出資企業第四考核組對青海水電集團領導班子2016年度經營業績、黨建、黨風廉政建設、“三基”建設等工作及班子成員履責守紀自律情況進行綜合考核。
省國資黨委委員、省屬出資企業第四考核組組長劉新偉出席考核大會并講話。省國資委副巡視員、考核組副組長元乃光在考核大會上對民主測評工作進行了說明。
集團黨委書記、董事長王海青主持考核大會,并作了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報告,,報告了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,以及個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、遵守黨的紀律、廉潔自律情況。總經理、黨委副書記李傳強代表集團領導班子作了年度生產經營工作報告。黨委委員、紀委書記姚鐵兵報告了紀委班子工作情況和個人履責守紀自律情況。集團其他班子成員以書面形式作了述責述紀述廉報告。
劉新偉對集團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情況做了點評。他說,2016年青海水電集團黨委認真開展“兩學一做”學習教育,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與生產經營同納入、同落實,扎實推進基層黨建工作,加強“三基”建設,黨建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。堅持和加強對黨的建設的領導,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,切實發揮好“五個第一責任人”作用,采取了有力的措施,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,建立健全黨內各項制度,遵守黨的紀律,遵守“三重一大”決策程序、黨委會議事規則、干部選任等相關規定,充分發揮了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領導核心作用。堅持精準扶貧,為企業改革發展提供了思想、組織保證。針對存在的問題,他要求集團各級黨組織、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,要高度重視存在的問題,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,堅持服務生產經營不偏離,切實認真履行好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和黨委的主體責任,抓好黨的基層組織建設,認真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,嚴格落實“三重一大”制度,健全完善各項機制,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組織的監督責任,自覺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,持之以恒落實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條措施,防止“四風”問題反彈。
集團領導班子成員,中層管理人員,技術骨干、先進模范、職工代表和退休老干部代表近70人參加考核大會,并對集團領導班子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、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情況、紀委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情況、作風建設滿意度和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、“三基”建設進行了民主測評。
會后,省考核組還分別與集團領導班子成員、中層管理人員、部分職工代表和退休老干部代表進行個別談話,并全面查閱了各類文件資料。(文/元凱)